首都体育学院年运动训练武术与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号)及《首都体育学院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一、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拟录取名单

被列入我校拟录取公示名单的考生,须在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本人高考体检表原件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录取手续办理。

三、首都体育学院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已在一志愿录取完成,不再录取二志愿。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19人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已公示。

四、如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现对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zs

cupes.edu.cn

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电子邮箱jw

cupe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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