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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先说“教师编制”的概念:
当前,我国学校教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代课老师,一种是入职入编的教师。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制,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也称作代课老师。
所以:教师编制考试,就是指具有从事教育行业的能力后(既获得教师资格证),进行的竞争上岗考试,进而成为国家在职教师,享受国家编制待遇。
教师编制考试,全国没有统一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大纲,部分省份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如浙江省会有省统考安排,一般以金华、绍兴、台州以及丽水部分地区为主),但是大部分省份还是由当地区县教育局根据当地区县各学校招聘老师人员进行汇总,然后由区县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形式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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