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小编
免费在线发布同城信息、房产信息
求职招聘信息、拼车信息
基本案情
原告高某与被告何甲同在被告镇平某学校读书,平时寄宿在该学校,两人同年级不同班,也未在同一宿舍住宿。
年12月3日晚上11时左右,被告何甲来到原告宿舍,与原告高某一起练武术玩耍,被告何甲不慎一脚踢到原告身上,造成原告右臂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告某学校护寝员向学校反映,并在学生医院住院治疗。被告某学校在被告某保险公司为在校生投保有校方责任险。
审理结果
被告镇平某学校作为寄宿制学校,且有专人对学生晚上休息进行管理,应在每天劝导学生及时入睡,但事发当晚11时左右,被告何甲仍到他人宿舍与原告进行打闹玩耍,镇平某学校未能进行有效管理,存在管理过错。因被告镇平某学校为在校生投保有校方责任险,且该损失未超过保险限额,该部分损失应有被告某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原告与被告何甲一起打闹,亦有一定过错,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在校方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高某各项损失.6元。
二、限被告何乙(何甲之父)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原告高某各项损失.6元。
案件执行
判决生效后,被告某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被告何乙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迅通过阳光电子送达平台向何乙送达了执行手续。出于再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可能要“登门”的顾虑,5月13日何乙主动到镇平法院履行了赔偿义务。
法官说法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在校学习、生活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要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消除危险和不安全隐患;如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也应当服从学校及老师的教育管理,不得擅自从事危险活动,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活动时间:
年5月25日—31日
活动地点:
镇平县三里河党建文化广场
报名方式
本活动免费参加!不收费用!
添加娜姐